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5)2033号)和《关于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的通知》(皖残联(2016)53号)精神,现将我市2024年度市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用人单位如有证据证明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向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提出异议申请,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在接到异议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向提出异议申请的用人单位进行书面答复。
联系人:朱文
联系电话:0563-3035243
附件:宣城市2024年度市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公示表
宣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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