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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实事】高等教育暨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4-04-19 16:23 来源:宣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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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

(一)资助对象

1.入学前户籍为本省。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二)资助标准

1.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

2.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三)申请

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生,向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县(市、区)残联及同级财政共同负责初审。具体材料:

1.申请资助由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安徽省残疾大学生资助年度申请审批表》;

2.安徽省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3.身份证或户口簿;

4.学生证或当年新录取的《入学通知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二、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

(一)资助对象

1.入学前户籍为本省。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二)资助标准

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按年度办理。

(三)申请

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向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县(市、区)残联及同级财政共同负责初审。具体材料:

1.申请资助由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

2.安徽省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3.身份证或户口簿。

4.学生证或当年新录取的《入学通知书》,或国家承认的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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